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洋片区(医化园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建设年产10吨苯磺酸美洛加巴林、5吨苹果酸奈诺沙星、300吨HH213、200吨吲哚-2-羧酸等技改项目的生产能力,并淘汰现有四溴双酚A聚碳酸酯、顺式茉莉酮、头孢地嗪酸、非那甾胺及中间体和度他雄胺中间体等五个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5500万元,利税4700万元。
本项目名称中30吨米诺环素、30吨萘丁美酮、5吨MAP、50吨甜味剂ADVT等四个项目不再实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北侧2.6km四份村、西北侧1.6 km团横村(土城)、2.1km双闸村、1.5km杜下浦村、2.4km川南中学、2.5km保家村、2.7km厂横村,3km戴家村、3.4km东葛村和东北侧2.7km新湖村、2.6km小田村公寓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本次项目在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经厂区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主要为高沸物、废溶剂、废液、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水站污泥等,通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采取隔声、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本次项目在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工艺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各车间建有冷凝、喷淋预处理,末端以RTO焚烧为主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站低浓废气和固废堆场废气经三塔喷淋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影响;固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话:13429549688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邮编:317106
2、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76-89811037
传真:0576-89811031 邮箱:921094722@qq.com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邮编:318000
3、当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人:叶科 电话:0576-85280107 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号
4、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科 电话:0576-88581036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7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日: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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