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致力成为急救抢救药和解毒药的全球原料药供应商. 

 

      皓华制药创立于2007年,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总投资逾2亿元,占地约50亩。是一家及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原料药生产企业。且在四川与广州有逾500人的战略合作研发团队。

 

      公司建有研究开发中心,建有合成室、分析室、并配有多功能生产车间,每年都有新产品投放市场,并配备有先进的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分子量测试仪等仪器。公司坚持“科技建厂,质量立厂”的方针,瞄准国际大市场,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积极与大专院校与研发机构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经过多年来的精心经营,企业推行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建立了一个良性发展的平台。为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提升企业档次和经济效益,皓华制药凭借着现有研发、管理和营销优势,不断注重企业自身的发展。

 

      公司对员工秉承“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理念,坚持将公司打造为员工不断进步的平台,不断为客户输出价值。

产品中心

公司坚持“科技建厂,质量立厂”的方针,瞄准国际大市场,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积极与大专院校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生产设备

公司建有研究开发中心,建有合成室、分析室、并配有中试车间,每年都有新产品投放市场,并配备有先进的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分子量测试仪等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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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公司建有研究开发中心,建有合成室、分析室、并配有中试车间,每年都有新产品投放市场,并配备有先进的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分子量测试仪等仪器。

新闻动态
2026-04-13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吨苯磺酸美洛加巴林、5吨苹果酸奈诺沙星、30吨米诺环素、30吨萘丁美酮、300吨HH213、5吨MAP、50吨甜味剂ADVT、200吨吲哚-2-羧酸等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洋片区(医化园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建设年产10吨苯磺酸美洛加巴林、5吨苹果酸奈诺沙星、300吨HH213、200吨吲哚-2-羧酸等技改项目的生产能力,并淘汰现有四溴双酚A聚碳酸酯、顺式茉莉酮、头孢地嗪酸、非那甾胺及中间体和度他雄胺中间体等五个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5500万元,利税4700万元。 本项目名称中30吨米诺环素、30吨萘丁美酮、5吨MAP、50吨甜味剂ADVT等四个项目不再实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北侧2.6km四份村、西北侧1.6 km团横村(土城)、2.1km双闸村、1.5km杜下浦村、2.4km川南中学、2.5km保家村、2.7km厂横村,3km戴家村、3.4km东葛村和东北侧2.7km新湖村、2.6km小田村公寓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本次项目在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经厂区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主要为高沸物、废溶剂、废液、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水站污泥等,通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采取隔声、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本次项目在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工艺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各车间建有冷凝、喷淋预处理,末端以RTO焚烧为主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站低浓废气和固废堆场废气经三塔喷淋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影响;固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话:13429549688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邮编:317106 2、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76-89811037 传真:0576-89811031   邮箱:921094722@qq.com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邮编:318000 3、当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人:叶科  电话:0576-85280107 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号 4、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科    电话:0576-88581036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7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日: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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